第十二节 卖菜_明朝的平凡生活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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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节 卖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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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明朝的县学都有固定的学田为基金,故经费较充足。凡县学定600石,每个学校设有账房先生一名,经管收支。由于地方官学都有了固定的经费,师生的待遇自然优厚了,所以诸生入学,有不少学生是廪膳生,学校有廪米供给。而且县学还给学子们提供住宿。

  县学学规也很严格,除学生学业成绩月考岁考考核之外,对于学生的品行,平时还有稽考簿以记录之。稽考内容分德行、经艺及治事三种:凡三种兼长的,列入上等簿;长于德行而短于经艺或高于治事的,列入二等簿;如经艺与治事兼长,而德行或有缺陷的,则列入三等簿。所谓德行,就是要能孝亲敬长,不敢“犯上作乱”的,才是优等学生。学生在校十年,若德行不好,犯过大过的,要受到惩罚,并追缴学费。明太祖朱元璋更加严厉,于洪武十五年颁禁例十二条于天下,镌立卧碑,置明伦堂之左,令全国师生务必谨遵,倘有违犯即以违制论。规定府、州、县学学生若有大事涉及自己,可以让父母兄弟代自己去陈诉,非大事则不要轻易去公门;一切军民利害得失,农工商贾皆可提出,惟有学生不可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

  上课云板还没敲响,学堂还是闹哄哄的。那些年岁尚小的学童有的走动位子,有的在讲笑话,有的在吃零食……这时,一位十四五岁面有正气的童生气极了,拿着书本使劲的在课桌上敲着,并费尽全力大喊:“安静!安静!”可一众幼童依然无动于衷,反而还变本加厉了。

  晃动的桌椅,在烟尘弥漫的学堂内摇摇欲坠,忽然吧唧一声,砚台摔到地上粉碎。那名十四五岁的童生掩住双耳,但周围的轰鸣像轰炸般撕裂耳膜,或窜上跳下,或墨汁满天飞,整个学堂像炸开的锅,满屋的蚂蚱乱蹦乱跳,这真的在县学吗???

  那位十四五岁的童生无奈的摇头苦笑,目光无意中一瞥,发现了一直静静的安坐在座位的李壹,不由展颜一笑,冲着李壹点头示好,然后站起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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